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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浙皖三地检察机关跨区协作 助推市场秩序规范

2024-04-15    作者:顾同盼    来源:法治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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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法治报道(顾同盼)  “特种兵”“持种兵”“特种乓”,3个品牌的椰汁孰真孰假,让人一头雾水,事实上,事实上市面上存在很多假冒品牌……上述案件的成功办理,是检察院深入推进长三角检察协作一体化,跨区域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助推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一个积极尝试。

曾经的“特种兵”生榨椰子汁,因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2021年被禁止作为商标使用,原“特种兵生榨椰汁”的生产企业也已将产品更名为“苏萨生榨椰汁”。然而市场上仍有不少商家看中了原“特种兵生榨椰汁”的品牌效应,大量生产、销售相似的“特种兵”生榨椰子汁产品。不仅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也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。2022年9月,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高港区检察院)在履职中发现,有销售“特种兵”“持种兵”“特种乓”等饮料行为。经调查,上述饮料的外包装使用“特种兵”汉字和军用标志图案,违反了《关于禁止销售“军”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》和《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易误导消费者,造成涉军负面影响。为维护军人权益,高港区检察院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查处下架3种椰子汁258箱。同时依托《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办法》,于2023年7月陆续向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、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、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非法生产、销售“军”字号商品案件线索,开展了“军”字号商品从“销售端”到“生产端”的全链条追踪。为凝聚共识,加强协作,2023年8月,高港区检察院邀请相关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,就部分商品是否属于“军”字号商品、如何协作开展调查取证、及时共享办案数据等达成共识。苏浙皖三地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整治非法生产、销售“军”字号商品专项行动。

2023年11月,高港区检察院收到苏浙皖三地检察机关反馈信息,共责令7家生产、销售企业限期整改,停止生产、召回并拆毁印有涉“军”字样的包装箱8000余件,要求多家电商平台对140多个卖家的上述商品下架并禁售,违法生产、销售上述三种椰子汁饮料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

央视频专题报道苏浙皖三地检察机关跨区协作开展“军”字号商品专项监督的经验做法。高港区检察院表示,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延伸办案触角,扩大办案实效,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,有序推进“检察护企”专项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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