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社会与法 > 内容

外卖骑手上班4天遇车祸致残,薪资账单等成劳动关系认定证据

2024-05-17    作者:贝丽霞     来源:澎湃新闻

湖州外卖骑手廖某遭遇车祸向其就职的服务公司申请工伤认定,服务公司认为,骑手与外卖平台签订的协议,与自己无劳动关系。

澎湃新闻5月16日从湖州市吴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悉,经该中心提供法律援助,当地仲裁委认定,廖某和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近日,廖某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工伤申请材料。

据介绍,去年9月6日,廖某通过温州某服务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的招聘,并根据要求在某外卖平台完成骑手身份注册。该公司安排廖某至湖州吴兴区衣裳街站从事骑手工作。4天后,廖某在送餐时,与张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,造成十级伤残。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,廖某负次责。但张某没有赔偿的经济能力,其车辆也没有购买商业保险,廖某因肋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的费用暂时无人承担。

得知其所属的服务公司为其购买了雇主责任险,廖某找到店长说明困难,想申请工伤,但对方不同意,理由是廖某是与外卖平台签订的用户协议,并接受平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务公司与廖某并无劳动关系。

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确定劳动关系。廖某向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,援助律师张敬查明,发生事故后,服务公司给廖某打过一笔工资,并且备注了“服务公司”的名称。另外,该服务公司还组建了微信工作群,用于联系和安排工作。张敬搜集了服务公司为廖某购买雇主责任险的电子保单、报案记录、薪资账单、用以证明廖某在服务公司工作的事实等证据,并提交给当地仲裁委。

吴兴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经当地仲裁委认定,服务公司提供的证据仅能反映平台与其用户之间的民事关系,尚不足以证明廖某和平台之间存在法律关系。同时,仲裁委认可了证据,根据相关规定,确认廖某和某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

上一篇: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被要求存放在境内
下一篇: 豆油里岂能添加“吊白块”

Copyright © 2021-2024.中华传媒与法治新闻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
常年法律顾问单位:北京仁光律师事务所